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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258248/2021-00248 分 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10-18
标 题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停 连云港死海溴化物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 号 连区政发〔2021〕10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停 连云港死海溴化物有限公司的批复

  • 时间:2021-10-18 09:54:57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连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关停连云港死海溴化物有限公司的请示》(连区开委〔2021〕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关于连云港徐圩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1〕91号)、《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连委办发〔2019〕96号)等文件规定,原则上同意对连云港死海溴化物有限公司进行关停。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范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有序关停,维护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实施过程中的社会和谐稳定。

此复。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