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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 其他 /决议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7-23
标 题 关于转发市安监局《江苏省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区安监〔2018〕42号关于转发市安监局《江苏省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通报的通知》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连云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现将市安监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通报的通知〉的通知》(连安监〔2018〕10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建议,请一并考虑
时 效 有效

关于转发市安监局《江苏省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 时间:2018-07-23 00:00:00 来源:连云区 阅读次数:

连区安监〔2018〕 42

关于转发市安监局《江苏省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连云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监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通报的通知〉的通知》(连安监〔2018〕10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建议,请一并考虑抓好落实。

一、强化动火作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有序推动动火作业实施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定期开展加强动火作业专项执法检查。 

二、加强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各街道、园区以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工贸行业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强化企业外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由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或外协单位对其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近期开展一次企业外包项目摸底排查,突出检查外包服务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资格)以及管理台帐,完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职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三、强化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监管,推动经营规范化建设。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定期开展经营单位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经营单位如实将相关信息录入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规范安全管理台帐,特别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购销台帐;强化经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经营。

四、进一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督促企业开展生产单元风险评估和分级,实行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强化特种作业风险评估,完善作业程序,加强作业现场管理等。7月底前,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风险评估以及安全风险公告。

五、进一步加强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推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卡推广运用,适时组织各类应急演练,确保生产安全稳定。

  请将本通知迅速传达至本辖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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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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