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分 类 | 其他 /决议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04-24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连区安监〔2018〕18号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连云开发区管委会:现将《2018年全区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 的通知
- 时间:2018-04-24 00:00:00 来源:连云区 阅读次数:
连区安监〔2018〕18号
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
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连云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2018年全区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7日
2018年全区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
按照市安监局《2018年全市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8年连云区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区非煤矿山行业:露天矿山、尾矿库;全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重点领域: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
二、主要内容
(一)基础管理部分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主要检查第1、2、3、7个一级要素和第6个一级要素涉及的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部分内容。
(二)生产现场部分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主要检查第4个一级要素涉及的内容。
(三)日常监管部分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主要检查第5个一级要素和第6个一级要素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涉及的内容。
三、时间安排及活动要求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各安监所(局)要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细致地督促辖区企业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自查工作。非煤矿山行业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冶金等工贸行业和重点领域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着重排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并及时梳理排查出各类事故隐患,做到边排查边整改,保证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检查整改阶段(3月20日至31日)。各安监所(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跟踪整改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解决隐患治理不深、不细、不严、避重就轻等问题,消除各类突出的隐患。切实做到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整改一处、复查一处、销号一处,实行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区安监局将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三)归纳总结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各企业要注重梳理、归纳、分析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形成专项活动报告,于4月5日前报本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安监所(局)要完善《连云港市工矿商贸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2017版)》,及时收集企业形成的专项活动报告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于4月10日前报至区安监局(联系人及电话:刘苗,81888102;传真:81888057;电子邮箱:lyqajj@126.com)。
附件:《连云港市工矿商贸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
(2017版)》
附件下载: 安监1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