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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索 引 号 | 分 类 | 其他 /决议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7-10-16 |
标 题 | 关于转发《关于江苏宇田医药有限公司“10.9”容器爆炸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连区安监〔2017〕55号关于转发《关于江苏宇田医药有限公司“10.9”容器爆炸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的通知各街道安监所、连云开发区环安局及相关企业:现将《关于江苏宇田医药有限公司“10.9”容器爆炸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连安监〔2017〕16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街道(园区)迅速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化工(危化品)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抓好贯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转发《关于江苏宇田医药有限公司“10.9”容器爆炸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 时间:2017-10-16 00:00:00 来源:连云区 阅读次数:
连区安监〔2017〕55号
关于转发《关于江苏宇田医药有限公司“10.9”容器爆炸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的通报》的通知
各街道安监所、连云开发区环安局及相关企业:
现将《关于江苏宇田医药有限公司“10.9”容器爆炸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连安监〔2017〕16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街道(园区)迅速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化工(危化品)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江苏宇田医药有限公司“10.9”容器爆炸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连安监〔2017〕160号)
(此页无正文)
连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