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18-00047 | 分 類 | 商貿、海關、旅游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8-05-31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島旅游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行動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18〕6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各有關單位:《連島旅游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行動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18年5月31日連島旅游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行動方案為切實規范連島景區旅游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旅游市場環境,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著力清理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頑疾,促進全域旅游健康協調發展,特制定連島旅游秩序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島旅游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行動方案的通知
- 時間:2018-05-31 00:00:00 來源: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 閱讀次數:
各有關單位:
《連島旅游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行動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31日
連島旅游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行動方案
為切實規范連島景區旅游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旅游市場環境,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著力清理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頑疾,促進全域旅游健康協調發展,特制定連島旅游秩序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一、成立連島旅游秩序集中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君生 區政協主席
副組長:孫曉兵 區政府副區長、連云公安分局局長
嵇 軼 區政府副區長
張 昊 連島度假區管委會副主任
李洪聯 連島度假區管委會副主任
張共生 連島度假區管委會紀檢組長
楊 智 區市場監管局局長(副處級)
程 勇 連島街道黨工委書記
章 飛 海發集團董事長、文旅集團董事長
程學桃 區文體旅游局局長
段春梅 區督查辦主任
成 員:劉洪斌 交警高速四大隊大隊長
劉正軍 交警港口大隊大隊長
劉 勇 交警連云大隊大隊長
蘇 偉 連云公安分局副局長
徐 艦 連云港港公安局副局長
秦 峰 區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吳建成 連云物價分局局長
武心龍 區文體旅游局黨組成員
解妍秋 區商務局副局長
李 慧 連島街道辦事處主任
呂海勇 連島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陳德憲 連云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
吉 來 連云運管所所長
金同剛 區城管連云大隊副大隊長
金 琦 連島邊防派出所所長
曹月軒 北港派出所所長
魏志浩 區政府辦副主任
裴小龍 區文體旅游局副局長
鄒慧超 海發集團副總經理
曹 流 文旅集團副總經理
胡潔君 文旅集團副總經理
二、行動分工
集中整治行動由連島國際旅游島創建指揮部統一指揮,成立領導小組辦公室及5個工作組,按照“部門聯動、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原則,狠抓各項執法工作的落實,共同維護連島旅游市場秩序。
1.打擊處置組:負責交通疏導、治安秩序整治,對影響、破壞旅游市場秩序的各類違法行為進行打擊處置,配合其他專項工作組開展專項行動。
組 長:孫曉兵
副組長:蘇偉 徐艦 劉勇 劉洪斌 劉正軍 吉來 金同剛
責任單位:連云公安分局、連云港港公安局、交警連云大隊、交警港口大隊、交警高速四大隊、區城管執法大隊、北港派出所、連島邊防派出所、連云運管所
2.市場監管組:負責對旅游市場各經營主體的監管工作,對違法商家進行查處。
組 長:嵇軼
常務副組長:張昊
副組長:楊智 武心龍 吳建成 解妍秋
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物價分局、文體旅游局、商務局
3.景區秩序組:組建“城管+安保”的專職隊伍,負責景區日常秩序的管理工作,對景區拉客人員、車輛進行制止,配合打擊處置組、市場監管組進行處置。海發集團調配10名城管隊員、2輛巡邏車給連島街道,專職用于連島21世紀酒店、西連島等片區的秩序管理工作。
組 長:章飛
副組長:鄒慧超 曹流 呂海勇
責任單位:海發集團、文旅集團、連島街道
4.宣傳維穩組:負責在轄區內營造整治行動宣傳氛圍,做好相關群體的信訪維穩工作,協助做好景區周邊市場秩序日常監管工作。
組 長:程勇
副組長:李慧 鄒慧超 呂海勇 裴小龍
責任單位:連島街道、海發集團、區文體旅游局
5.督查組:負責對各專業工作組、成員單位的工作開展效能督查。
組 長:張共生
副組長:段春梅
6.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連島監管中心,負責整治行動各成員單位、非成員單位間的協調工作,開展涉旅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承辦和督辦各類旅游投訴案件。
主 任:嵇軼(兼)
常務副主任:李洪聯
副主任:章飛 程勇 程學桃 魏志浩 裴小龍
責任單位:海發集團、連島街道、區文體旅游局、區政府辦、區監管中心
三、成員單位職責
1.連云公安分局、連云港港公安局:以連島景區及周邊購物場所、賓館、飯店集聚區域為重點,全面梳理管轄范圍內涉及旅游市場秩序各類違法犯罪案件線索,加大偵查和整治力度,清理黃牛倒票、“黑車”尾追攬客等,對占道攔車拉客、強買強賣商品、強迫游客接受服務和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予以查處;對擾亂旅游市場的治安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做好景區人員密集場所部位的治安管控工作,指導旅游從業單位做好內部保衛工作;加強對賓館、酒店等特種行業監管工作;協助其他執法單位開展執法工作。
2.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查處涉旅單位無照經營等違法行為,查處虛假廣告、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開展景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和監管工作;開展旅游餐飲市場整治和食品衛生安全監管;重點查處景區周邊住宿、餐館、食品店無證經營、超期限經營、超范圍經營等違規行為。
3.區文體旅游局:負責“不合理低價游”、強迫和變相強迫消費、違反旅游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組織查處黑導、黑社等非法經營行為。
4.物價分局:負責旅游市場價格監管,重點查處景區及景區周邊賓館飯店違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
5.交警部門(交警連云大隊、交警港口大隊、交警高速四大隊):負責維護各自管轄路段的交通秩序,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重點查處摩托車、轎車、面包車等黃牛拉客車輛違法行為。
6.區商務局:發揮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作用,協調成員單位開展旅游購物市場整治,規范旅游紀念品市場秩序。
7.區城管大隊:負責落實景區及周邊停車場等公共場所、經營戶門前的環衛責任和整治工作,杜絕無證擺攤、占道經營、閑散拉客黃牛等行為,與連島街道聯合對景區周邊違章搭建進行查處。
8.連島街道:負責在轄區內營造整治行動宣傳氛圍,制定集體上訪應急預案,做好信訪維穩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市場秩序日常管理及禁違拆違工作。
9.連云運管所:負責查處黑車非法營運、帶客載客行為。
10.海發集團(文旅集團):負責景區秩序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景區(含停車場)內的交通管理及拉客人員、車輛管控工作,做好各執法單位值勤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
11.區旅游監管中心:負責游客現場投訴、網上投訴、上級轉辦等投訴案件的承辦督辦工作。
四、時間安排
本次集中行動自2018年5月1日起,10月31日結束,為期6個月。分為三個階段:
1.摸底排查期(5月1日起至6月10日):通過走訪、談話、入戶調查等多種手段,掌握連島餐飲、住宿、交通等行業基本情況,對商戶信息登記造冊。(責任主體:打擊處置組、市場監管組、景區秩序組,各相關成員單位)
2.集中宣傳期(6月1日起至6月10日):在全連島范圍內廣泛宣傳集中整治行動要求,敦促經營戶守法經營、誠信經營。(責任主體:宣傳維穩組,各相關成員單位)
3.集中整治期(6月5日起至10月31日):開展專業工作組聯合執法和成員單位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深入整頓連島旅游市場亂象,既打擊黃牛拉客等表象問題,也要打擊飯店宰客等根源問題,達到標本兼治、正本清源的目的。(責任主體:打擊處置組、市場監管組、景區秩序組,各相關成員單位)
五、工作要求
1.旅游綜合執法關系我區全域旅游創建工作大局,各成員單位要深刻認識到旅游市場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責任感。海發集團對連島景區秩序承擔主體責任,各執法單位承擔相應的行業監管責任。
2.領導小組每周召開一次成員單位聯席會議,通報本周工作情況,研究解決整治行動中出現的新問題,對下周工作進行部署,不斷在實踐中總結經驗,優化方案。
3.整治行動旨在以執法打擊促進市場改進,各執法單位要敢于向各種不法行為亮劍,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各工作組、執法單位之間要建立信息溝通和線索共享機制,形成互相補充、互相配合的良好局面。
4.各專業工作組和執法單位要制訂每周的工作計劃,量化確定本周的檢查對象、檢查內容等。各專業工作組每周至少開展1次聯合執法行動,各執法單位每周開展不少于2次行業執法檢查。每周工作計劃于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報至辦公室和督查組(辦公室郵箱lylyzf81888121@163.com)。
5.各執法單位要安排具有豐富執法經驗的隊員參加整治行動,切實保障執法隊員的數量和質量。行業檢查執法人員不得少于2名,聯合檢查依本周行動計劃確定參加人數。
6.督查組要強化集中整治行動的效能督查,防止執法檢查流于形式,堅決禁止推諉扯皮、有案不查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