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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14258248/2020-00045 | 分 類 |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9-12-27 |
標 題 | 關于重申“無煙機關”規定、切實做好創建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19〕9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重申“無煙機關”規定、切實做好創建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19-12-27 11:08:05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連云開發區管委會,上合物流園,海濱旅游度假區管理辦公室,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2016年5月,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委區級機關工委聯合印發《關于開展“無煙機關”創建活動的通知》(連區政辦發〔2016〕45號),圍繞“無煙機關”創建標準明確了相關規定要求。近日,省有關媒體報道了記者在部分市縣明察暗訪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無煙機關”規定、在辦公樓內抽煙的問題。為防止此類問題的發生、切實做好“無煙機關”創建工作,現就相關規定重申如下:
1.機關辦公樓入口處要設立禁煙提示牌,各樓層及會議室、傳達室、食堂、樓梯、洗手間等重點區域要張貼醒目的禁煙標識。
2.樓內所有場所均為禁煙區域,接待室、會議室、辦公室等樓內公共場所不得擺放煙具,樓內做到無人吸煙、無煙味、無煙頭。
3.樓內禁止銷售煙草制品,禁止張貼、發放各種形式的煙草廣告。
4.樓外可設置吸煙區,且遠離密集人群和必經通道,有盛放煙蒂的器具、醒目的標識和指引牌。
5.要成立“無煙機關”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圍繞宣傳教育、環境營造、日常巡查、檢查考核等方面,制定相關制度并認真抓好落實。
6.要設立禁煙監督員,并認真做好日常巡查,對機關內的吸煙行為進行勸阻。
7.要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活動,領導班子帶頭、機關干部職工自覺從我做起,做到禁煙區域內不吸煙、不給他人遞煙、不接受他人敬煙。
8.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堅持日常巡查、季度抽查和不定期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并及時通報。
各鄉街、各部門要切實重視創建工作,認真落實各項規定。近期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委區級機關工委將聯合開展創建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報區有關領導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中共連云區委區級機關工作委員會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