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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遷
索 引 號 | 14258248/2025-00064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 決定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25-05-22 |
標 題 | 連云區人民政府 關于中心漁港北側地塊征收項目房屋征收決定書 | ||
文 號 | 連區政發〔2025〕5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因中心漁港北側地塊公共事業及舊城改造項目建設需要,現決定對該項目建設用地紅線范圍內的房屋實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人民政府 關于中心漁港北側地塊征收項目房屋征收決定書
- 時間:2025-06-18 09:29:44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 閱讀次數:
因中心漁港北側地塊公共事業及舊城改造項目建設需要,現決定對該項目建設用地紅線范圍內的房屋實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為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連云區人民政府將依據國家、省、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有關規定,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房屋實施征收與補償。征收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征收工作?,F就該項目涉及的房屋征收事宜作出如下決定:
一、征收項目:中心漁港北側地塊征收項目
二、征收范圍:中心漁港北側地塊征收項目房屋征收范圍內(詳見征收紅線圖)
三、征 收 人:連云區人民政府
四、征收部門:連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征收實施單位:連島街道辦事處、連云區房屋征收服務中心
六、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七、征收期限:自本項目征收決定發布之日起至項目征收結束。
八、征收簽約期限:評估結果公示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含15日)。
九、征收簽約獎勵期限:評估結果公示期滿之日起10日內(含10日)。
十、接待地點及聯系方式:
連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徐浩翔 0518-80198005
十一、監督舉報電話:0518-82237606
征收范圍內的行政相對人如對本征收決定有異議的,可自本決定書發布之日起60日之內向連云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本決定書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中心漁港北側地塊征收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附件下載: 中心漁港北側征收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docx
附件下載: 中心漁港北側地塊征收項目房屋征收紅線圖.pdf